時間:2013-01-26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今天上午,合肥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啟動第10次城市低保提標,從今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由戶月人均360元提高至410元。低保標準提高后,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標準也相應提高,由提標前的1080~2160元/次,提標至1230~2460元/次。
各縣最遲于節前出臺提標政策
自1996年開始,合肥市城市低保標準已歷經9次提標,保障標準從最初的戶月人均120元提高到現行的360元。據介紹,截至目前,合肥市城市低保對象共有194701人。經測算,此次提標后,合肥市城市低保及與低保相關的支出將達4.3億元,增加支出6687.19萬元。
此次提標不涉及四縣的低保調整。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合肥市對各縣城鎮居民低保標準并沒有統一要求,各縣根據各自財政情況,制定城鎮居民低保標準,“其中,巢湖市已經將低保標準提高至400元,按照相關要求,各縣最遲應于春節前出臺各自的提標政策。”
經過此次提標,合肥低保標準在中部六省各城市中將排名第二,僅次于武漢,省內位居第一。而據國家民政部統計顯示,去年1至11月份,我省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分別躍居中部省份第一。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市低保對象82.6萬人,月平均保障標準341.8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長12.76%;農村低保對象212.7萬人,年平均保障標準2119元/人,比2011年同期增長19.04%。合肥連續多年在省內標準最高。
“2014年,我們的城市低保標準還將再次提標。”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省民政廳相關要求,各地應“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與物價掛鉤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城鄉低保標準年均增長10%以上”。
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相應提高
不滿足低保條件,卻因重大疾病、發生突然事故等生活陷入困難的家庭,能獲得怎樣的保障?去年,合肥市率先出臺政策,對于這部分屬于城鄉低保邊緣的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所謂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是指家庭每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標準且低于1.8倍的家庭,合肥市區的低保標準提高至410元,按照這個標準,即每月人均收入在410元至738元之間,就算是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標準為城市低保標準的3~6倍。
記者了解到,此次低保標準提高后,城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標準也相應提高。由提標前的1080~2160元/次,提標至1230~2460元/次。
臨時救助是根據申請對象的困難程度實行分級、分類救助,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每年申請臨時救助的次數不能超過兩次,累計救助金額不能超過低保標準的6倍。具體來說,若是因病導致生活困難,不分病種,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在經過各種渠道救助后,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依然過重,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視情況給予一次性救助,金額不超過低保標準的3倍,即1230元。
因災禍如火災、車禍、爆炸等意外事故及其他單發性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傷害或家庭財產損失嚴重,導致家庭生活暫時困難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后,可視具體損失情況提出救助標準建議,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低保標準的6倍,即2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