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8-28 來源:合肥網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糾錯
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縣道不少于10米,鄉道不少于5米;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區范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
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運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不得遮擋公路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 ·趙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