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合肥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審工作已經開始。各有關醫療機構和藥店要抓緊時間申報年審。
一、凡經省、合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確定取得資格,并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在11月30日前向批準資格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年審,逾期未報,視為放棄定點資格。
二、申請年審的醫療機構和藥店,應按《安徽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年審辦法》和《安徽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年審辦法》的要求提交年審報告和相關材料(《年審辦法》)已隨合勞社秘[2002]128號、合勞社秘[2003]162 號下發)。
省勞動保障廳批準資格的醫療機構和藥店,通過省政務服務中心申報(地址: 宣城路中段, 咨詢電話:2653101);合肥市勞動保障局批準資格的醫療機構和藥店,通過合肥市政務服務中心申報( 地址: 長江劇院對面,咨詢電話:264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