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退休時能及時領取計劃生育獎金,日前,市勞動保障局、財政局聯合發文,就企業預留計生獎勵資金劃撥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規定:
一、 企業已經預留計劃生育獎勵資金,但一直未將資金劃入市財政社保基金專戶的,企業應填寫《企業計生獎勵資金劃入財政社保基金專戶審核表》,附《企業預留計生獎勵金的職工花名冊》,經由企業主管部門、行業辦公室或控股公司(集團公司)審核后、及時將資金劃入市財政社保基金專戶,并由企業將審核表、花名冊報送市社保經辦機構備案,(戶名:合肥市企業計劃生育獎勵資金財政專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合肥市廬陽支行廬建營、賬號:70101248604249)。各企業主管部門和行業辦公室要督促所屬企業按照規定,規范操作。
二、 由授權經營的控股公司(集團公司)墊付改制成本(包括計生獎勵基金)的企業、授權經營的控股公司(集團公司)應對企業領取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人數和資金進行審核,并在每年年初將當年內到齡退休人員的計劃生育獎勵資金(標準為2000元/人)轉入市財政社保基金專戶,同時,將當年內到齡退休人員的名單和資金劃轉情況書面告知市社經辦機構。
三、 市社保經辦機構按月向市財政部門報送使用計劃生育獎勵基金情況的報告,市財政部門根據報告,將計劃生育獎勵資金劃轉到市保經辦機構支出帳戶,以便及時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
四、 本通知下發后,關閉破產和改制重組企業沒有發放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不再發放。在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時,一次性發放計劃生育獎勵資金。